科协办发组字〔2015〕39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中国科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加广泛地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中国科协决定在全国举办2015年中国科协会员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2月14-20日
二、活动主题
“家”的温馨 节日的问候
三、活动安排
中国科协会员日是全国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节日,要通过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节俭务实、会员广泛参与的活动,弘扬科技工作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两个百年”宏伟目标、奋力实现“中国梦”的报国情怀,展现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精神风貌,营造全社会关注科技工作者、尊重科技工作者、支持科技工作者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使命感。同时要积极为科技工作者送温暖、办实事,让广大科技工作者感受到科协组织作为科技工作者之家的温暖。
在活动内容方面,各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可根据多年来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开展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走访慰问一线科技工作者、召开座谈会、举办先进科技工作者事迹报告会、发展会员、邀请科技工作者参观科技文化场馆、制作播放会员日公益宣传片等品牌活动。同时,鼓励各级科协组织结合本领域、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开展贴近科技工作者思想和需求、科技工作者喜闻乐见的特色活动。
中国科协会员日活动按照总体部署、统一行动、点面结合、分头实施的原则,由中国科协与全国学会、地方科协和科协基层组织协同配合组织开展。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重点联系、指导全国学会开展会员日活动,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重点联系、指导省级科协开展会员日活动。
四、有关要求
1.做好方案细化和落实。各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要按照中国科协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学会、本地区2015年中国科协会员日活动的细化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努力扩大会员日活动的覆盖面。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务求活动取得实效。地方科协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会员日活动的支持,建议当地党政领导在会员日期间走访慰问基层科技工作者。
2.突出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会员日活动是全国科协系统集中服务科技工作者的重要载体。各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要坚持重心下移、面向基层,以科技工作者为本,创新服务方式方法,为一线科技工作者送温暖、办实事;要深入基层,走访慰问科技工作者,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要动员所属各级学会、地方科协、科协基层组织开展为科技工作者服务活动。
3.加强对科技工作者宣传。中国科协会员日是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节日,要广泛宣传科技工作者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所作出的突出贡献和先进事迹,也可适当举办科技工作者服务公众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崇尚科学、尊重科技工作者的氛围,树立科技工作者良好形象,增强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和对科协组织的归属感。
4.认真做好总结。会员日活动结束后,各全国学会、省级科协要认真做好会员日活动总结,总结中要有组织发动情况、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成效、经验和不足、意见建议等内容,其中在活动开展情况中要有详实的事例和数据。要对本单位开展会员日活动的经验、不足和可改进的地方进行细致分析,并就科协系统如何进一步开展好会员日活动提出意见建议,以不断改进和完善会员日活动,提升会员日活动成效。
5.报送方案和总结。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学会学术部委托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统一接收会员日活动材料。请各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将本单位2015年中国科协会员日活动细化方案、会员日活动总结、会员日活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的电子版和书面材料于12月31日前一并报送至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其中书面材料应加盖全国学会或省级科协的公章。
五、活动考核
会员日活动结束后,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会同相关部门、单位依据方案制定、活动开展和总结情况对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的会员日活动进行工作考核。对活动方案制定合理、组织工作扎实、活动成效突出、经验与不足总结得当、意见建议切实可行的单位授予“2015年度中国科协会员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予以表扬。
六、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 系 人:刘 洋 姚振清
联系方式:(010)68526144 68578091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联 系 人:颜利民
联系方式:(010)68571435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王 研 杨 帆
联系电话:(010)62126641
电子信箱:wangyan@cast.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中国科协学会服务
中心科技人才服务处(邮编:100081)
附件: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15年11月18日